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凯发一触即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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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2024年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教育厅、司法厅等部门在内蒙古大学联合开展了“青春集结 法治北疆”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举行了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5所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并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12名志愿者佩戴法律志愿者识别标识。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现场为广大师生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咨询。目前,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依托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

  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此次启动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区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统筹规划工作,不断推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整合现有法律诊所、学生社团等资源,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等要求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设备、服务设施等,并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是积极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全区设法学专业的高校要根据《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计划、发布招募信息。鼓励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师生,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三是定期组织开展“1 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地区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开展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

  四是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法律援助机构交流实习,参与法律援助培训、案件质量评估、理论研究、制度建设研究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高校法学师生实践教育的重要阵地。

  五是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各高校师生可利用假期、周末等课余时间,为学校、社区、偏远乡镇和农村牧区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开展网络普法、线上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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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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